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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

来源:石油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8-09-05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大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经学生院研究,20162017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定于近期开始进行。

一、评选内容:

先进班级、校园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参照最新修订的“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二节“奖励条件”与第三节“评审机构和办法”规定进行评选。

2、凡未交学费的学生(享受学费减、免、缓待遇及获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的学生除外)不能参评各种奖项(集体奖除外)。

3、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自处分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

42017级新生不参评。

三、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每班评选2人;优秀学生干部(包括团支部干部、班级干部)每班评选1人(各院团委学生干部增加名额除人文、外语、数学每院3人外,每院6人)。

所有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候选人的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要求按照最新修订的“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推荐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智育或综测成绩的学生,将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同时被取消的名额在本年度表彰中不再补充。

先进班级按学生班数的5%评选;校园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各院推荐2个(差额);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每院分别推荐2名(差额(三好标兵、优干标兵评选前提必须是本次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四、具体要求:

1评优工作涉及到对学生的导向,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在评选和推荐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层层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院要对所申报的各种材料和表格进行一一核实,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

3各学院要组织学生按要求填好各种荣誉称号的推荐表。三好标兵、优干标兵、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先进班级、校园精神文明先进集体要求另附8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其中,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要求附带教务系统内学生本人入学以来正规的打印成绩单并加盖二级院公章。对于登记表格填写不认真、不按要求填写以及填写虚假信息和有错误等情况,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不再通知各学院或学生本人进行修改,同时缺少的名额不再补充。

  4各学院将《附件八:XX学院推荐2016-207学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和《附件九:受表彰学生名单》的电子稿发送至ysk_a@126.com,同时将所有推荐表、汇总表和各年级综合测评大表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二级院公章于1020日上午1100前报送学生院教育指导部(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

5、各学院的评选结果汇总后,在本院内公示3天,接受学生评议。

6、专业、班级、学生姓名等要核实准确,以免证书印错。所有填写的材料一律用计算机打印!

                                       东北石油大学学生院 

                                       201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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